新运集团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24-08-30

8月30日,常州新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黄英豪主持,集团外部董事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旭锋,区财政局局长、国资办主任陈静,集团监事会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8月30日,常州新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黄英豪主持,集团外部董事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旭锋,区财政局局长、国资办主任陈静,集团监事会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集团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2023年度投资完成情况及2024年度投资计划、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度国企改革推进情况及2024年度国企改革工作计划等五项议案,通报了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完成情况的汇报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要继续发挥好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持续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从加强思想认识、加强培训教育、加强项目规划、加强管理质量四个方面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彰显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来,集团公司法人化治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增强,国企担当在区域发展中得到进一步体现,党建引领作用得到进一步提升。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围绕“稳”、“快”、“融”三个方面,坚持稳字当头、快字为要、融字托底,积极有序推进集团各项工作,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

 

 

王旭锋肯定了董事会在集团各项重要工作推进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围绕董事会治理体系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把握标准,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建设的自觉性;二是要找准定位、发挥作用,进一步发挥董事会运行的统筹力;三是要攻坚突破、努力奋进,进一步开创董事会建设的新局面。王旭锋还从“抓好队伍、强化管理、稳健规范运作、改革突破、防范风险、守好底线”六个方面对集团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