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运云课堂 | 关于国有股权回购,关键点来了!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司在对外投资过程中,为防范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在股权投资时约定“对赌协议”是常见的做法,而股权回购条款又是“对赌协议”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公司在对外投资过程中,为防范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在股权投资时约定“对赌协议”是常见的做法,而股权回购条款又是“对赌协议”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我国法律法规对国有资产转让有特别规定,在拟回购的股权属于国有股权时,是否需要审批、评估以及是否必须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进行,是实践中各方关注的重点。

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国有股权回购原则上应当进场交易,但例外情形下可协议转让。但从实质而言,股权回购条款的设置是为了规避投资风险,在触发回购条款的情况下,目标公司的股权评估价值通常已远低于约定的回购价款,以约定的回购价款进行非公开协议转让相较于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进行实质上更有利于保护国有资产。

鉴于国有产权转让交易的特殊性,为避免未来实施回购时发生争议,股权回购条款设置建议如下:

01价格
鉴于国有产权转让要求履行资产评估程序,在回购价格条款中增加回购时的评估值价格,触发回购条件时,按照协议约定价格和评估价格孰高原则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公开挂牌转让底价)。

02回购程序
回购条款中明确,在股权回购时按照国资监管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国有产权转让程序,回购方按照协议约定的回购义务,配合国有企业完成转让。

03违约责任
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如回购方未按照协议的约定进场购买股权,则应承担违约责任。